2022年1月1日至今,西昌市公安局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1件,查处违法人员17人(其中行政拘留9人,罚款7人,警告1人)。
案件回顾
小小烟蒂危害大 草木见了都害怕
2022年1月11日9时许,西昌市公安局接到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值守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森林防火区内抽烟,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违法行为人杨某途经卡点时,工作人员对杨某及车辆进行检查,杨某拒不配合交出随身携带的香烟和打火机,甚至辱骂、推搡工作人员,并在防火区范围内抽烟,情节恶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一时疏忽烬复燃 一簇焊渣化为火
2022年2月17日18时许,西昌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西昌市太和镇某社区发生火情,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当日14时许,焊工邹某、徐某焊接大棚时,掉落的焊渣将大棚旁的空地荒草点燃,两人用泥土掩盖了着火点后并未确认隐患是否完全消除便离开现场,岂料在两人离开后,火又再次复燃。18时许,社区村组干部发现大棚旁的荒地被烧,随即通知村组初期火处置队将火扑灭。
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对邹某、徐某进行传唤。经询问,邹某、徐某对自己过失引起火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生活用火须警惕 稍有不慎酿大祸
2022年2月20日14时许,家住经久乡林区的吉日某某在林区附近焚烧垃圾,派出所及综合应急队的工作人员发现烟点后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正在焚烧垃圾的吉日某某并将火源扑灭。
经派出所民警询问,违法行为人吉日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西昌公安提醒您
目前气温陡升、风力偏大
为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
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要严格遵守“禁火令”
切莫以身试法违规野外用火
西昌市公安局也将
继续保持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从严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除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外
也须格外注意电器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规范合理使用